守行为期间再涂鸦 售货员判社服令
2025-04-08 00:00
报称售货员的男被告郑文乐,被控3项刑事损坏罪。被告承认于2025年3月18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富宝时装批发无合法辩解,向该卷闸喷漆油;另于同日在长沙湾道祥腾时装批发与一名不知名人士,向该墙及卷闸喷漆油;及在福荣街咪表与两名不知名人士,向香港宣和有限公司的轻型货车喷漆油。
官吁合法方式表达行为艺术
余官判刑时指,被告于短时间内在三个不同的地方犯案,且在守行为期间夥同他人再度涂鸦,虽不涉及与他人结怨而毁坏财物,惟被告在当眼的地方涂鸦,明显欲表现自己,漠视他人的财产。余官斥被告尽管从艺术角度出发而犯下本案,但他却没有考虑事主的财产权,劝喻他理应以合法的方式表达行为艺术。余官念报告内容正面,被告过往有稳定的工作及家人支持,现在亦有悔意,终判处共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共1.7万元赔偿令。余官另指,被告在签保守行为间犯下本案,因此要交出早前自签的2千元。
翻查资料显示,被告在2023年7月6日分别3度在湾仔摧毁邮箱、交通灯箱及垃圾桶等,在东区裁判法院获准以2千元签保守行为的方式处理。案件编号:WKCC12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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