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藏毁前途 空手道总会越权赔130万
2025-04-03 00:00
案中3名原告分别为罗展鹏、罗心汶和舒晴,被告为中国香港空手道总会有限公司;罗心汶和舒晴提告时尚未成年,故由其父母代表入禀,两人在2015年转道场后亦遭总会「雪藏」4个月,体院的资助及训练亦遭停止。
法官直指不公平地限制运动员
欧阳法官认为,虽然总会一方指相关措施是基于「尊师重道」及「薪火相传」,但这两点在会议纪录中其实均没有提到。再者,该措施只适用于共约200名精英运动员、潜质运动员、初级培训队及青苗初级培训运动员,但案发时总会成员共逾2000名,欧阳法官表示不理解,如果「尊师重道」是合理基础,为何该措施只适用于一小撮成员。
欧阳法官亦以罗展鹏为例,指其因转会而遭雪藏4个月,因而失去精英运动员资格及资助,不但影响其专业运动员发展,更会影响其生计,雪藏措施相等于只要他一旦转会,便会即时惩罚他,不论其背后原因。法官认为措拖不公平地限制运动员,有违空手道总会宗旨,属于越权。
同案2女将获赔19.8万及7.5万
判词续指,总会是管理香港空手道运动的唯一组织,获授权举荐适当的运动员参与体院精英培训,具有责任不会无理及任意地行使权力,但在法官看来,有关措施却是单纯地因为运动员转会,总会便拒绝举荐其参与精英培训,故亦有违公共政策。
罗展鹏因被雪藏而丧失精英运动员资格,自2015年7月被终止精英训练资助,法官认为罗展鹏如果没有失去资格及继续参赛,他直至2018年仍能保有相关资格,考虑到他在近3年间的损失,包括体院提供的食宿、训练、资助和失去的机会等,最终下令总会须向罗展鹏赔偿约130.5万元;总会另须向罗心汶赔偿约19.8万元,及向舒晴赔偿约7.5万元。
罗展鹏冀本案成运动界参考案例
罗展鹏回应判决时,感谢传媒及各界对案件的关注,他为包括自己在内一众当事人经历10年争取,终透过香港司法制度及法庭取得公义感到高兴。对于法官接纳他们指「雪藏」措施越权,有违总会发展空手道的宗旨,罗展鹏更感欣慰,并希望本案可成为空手道甚至其他运动类别的参考案例。罗称,由于案件仍有28日上诉期,现阶段不宜回应太多。案件编号:HCA529/2017、HCA987/2019及HCA98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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