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单位检获TATP炸药 专家:常用于恐怖袭击

2025-03-01 00:00

警方在大角咀宏创方涉案单位内检走大批证物,包括土制炸弹半制成品、2.6吨可制造炸弹的化学物品原材料等等。
警方在大角咀宏创方涉案单位内检走大批证物,包括土制炸弹半制成品、2.6吨可制造炸弹的化学物品原材料等等。

2020年初医院口岸爆炸案,昨于高等法院续审。控方爆炸品专家证人供称,涉案单位内检获两支内含「闪粉」(Flash Powder)的玻璃瓶,「闪粉」的燃烧温度高及破坏性强,如果玻璃瓶口封闭,能在半径1至2米内产生高温效果及爆炸,可造成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涉案单位亦检获「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专家证人指这是「好危险,好敏感嘅高爆炸药」,常见于恐怖袭击。案件下周一续审。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闪粉」破坏性强可夺命

控方昨续传召爆炸品专家证人、警司张立德作供。控方引述其专家报告,提到硝酸钾和铝粉的混合物是一种低级炸药,会剧烈燃烧及爆炸,如果容器瓶口没有封闭,燃点后会产生剧烈燃烧效果,火焰可高达1.5米至2米;若容器瓶口封闭,燃点后会发生爆炸及在半径1至2米内造成高温效果,可造成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

张立德称他于2020年3月8日凌晨在宏创方503室内检取的两个玻璃瓶内均有硝酸钾和铝粉混合物,单位内亦检获保鲜纸和玻璃胶,可用作封闭玻璃瓶口,而硝酸钾和铝粉的混合物即为「闪粉」,是一种常见、简单的自制低成本炸药,其燃烧速度快,「因为佢个燃烧温度高,所以破坏性好强」。
涉案单位分别为试爆场地及储存仓

控方播放涉案Telegram群组内发现的怀疑试爆片段。张立德供称,片段显示在兜内燃烧的物质,「过咗几秒钟后产生个激烈嘅反应,有一个好快速嘅能量释放,同埋大量嘅烟喷出,而佢呢个释放系好猛烈……」,其反应与燃烧「闪粉」的情况相似;而片段背景与503室厕所相似,张立德忆述503室厕所内一块类似「月饼罐」盖子的金属板上有燃烧痕迹,他认为503室感觉「似系一个制造同测试嘅地方」,而宏创方1008室存有大量原材料,则疑似是炸药原材料储存仓。

控方又提到,张立德的专家报告指现场发现其他「前体」。张立德解释,前体是指常见的炸药原材料,例如两个涉案单位内检获的硝酸钾、铝粉、氧化铁和镁粉等。

张立德又指现场亦检获汽油,可与硝酸氨混合、制造成硝酸氨油,是一种外国恐怖分子常用的高爆炸药;而503室内更检获「TATP(三过氧化三丙酮)」,空间不密闭的情况下亦能产生爆炸,爆速仍可达每秒5000米以上,常用于恐怖袭击。「TATP」本身亦没有任何家居用途,是一种「好危险、敏感度高嘅爆炸药」。

辩方盘问时,问到现场搜获的原材料是否有其他用途。张立德称很多制造炸弹的原材料都有其他用途;他另供称,「土制炸弹」在不同环境和不同情况下造成的破坏有很大分别,例如在人烟稠密程度及室内室外等,会有很大差异,而由于「火箭糖」燃点速度较慢,虽然在特定情况下才会造成严重人身伤害,但对财物仍可造成严重破坏,产生的浓烟亦对人有害。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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