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窗意外受關注 甯漢豪研檢討發強制驗窗令做法
2025-05-17 00:00
屋宇署強制驗窗計劃設兩類揀選機制,以「風險為本」的原則,包括採用計分制,分數越高、風險越大;或要求過去一年曾墮窗的大廈強制驗窗。民建聯會計界立法會議員黃俊碩表示,有31幢樓宇一年前曾發生墮窗事故,或超過5年曾被送達強制驗窗計劃通知,關注當局為何在最新揀選時會被剔除。甯漢豪表示,因為在數年前已一段時間出過通知,都剔除、不再發驗樓令,她認為做法值得檢討,「因為過了一段的驗樓通知就是過了一段時間,既然去年跌窗,應該盡量納入。」
指屋宇署須改善跟進工作
甯漢豪又同意,就已發通知但仍未遵辦的個案,屋宇署的跟進工作有改善空間,面對資源有限和其他逼切的執法工作,例如大型僭建物和斜坡安全等,屋宇署會考慮精簡流程,善用科技加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及檢控工作。
她表示,屋宇署應就近年樓宇墮窗事故的統計數字做分析,有助更精準地揀選樓宇以發出通知。
議員簡慧敏質疑,過去7年本港錄得400多宗墮窗事故,情況不理想。甯漢豪認同要減少墮窗意外,業主的責任亦很重要,故已進行相關法例檢討,要幾條腿一起走才可。議員龍漢標關注同一屋苑若有個別座數或單位風險評分高,整個屋苑會被要求強制驗窗,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甯漢豪表示,當風險較高的窗戶涉及公用地方,難以由一幢樓宇的業主負責,而是需要由法團合力處理,但她認同涉事窗戶倘不屬於公用地方,未必值得要求全個屋苑驗窗,冀屋宇署考慮調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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