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窗意外受关注 甯汉豪研检讨发强制验窗令做法

2025-05-17 00:00

堕窗意外备受关注。小图为发展局局长甯汉豪。
堕窗意外备受关注。小图为发展局局长甯汉豪。

新一份审计报告指出,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拣选机制有机会忽略部分风险较高楼宇,建议屋宇署完善指引,同时加强检控及执法工作。有议员关注大厦如在5至10年内,曾获发强制验窗通知书,即使在过去一年曾发生堕窗事故,署方都不会再要求强制验窗。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昨在立法会上表示,此做法值得检讨,称如果相关强制验窗令已过一段时间,署方应尽量将涉事楼宇再次纳入名单。

屋宇署强制验窗计划设两类拣选机制,以「风险为本」的原则,包括采用计分制,分数越高、风险越大;或要求过去一年曾堕窗的大厦强制验窗。民建联会计界立法会议员黄俊硕表示,有31幢楼宇一年前曾发生堕窗事故,或超过5年曾被送达强制验窗计划通知,关注当局为何在最新拣选时会被剔除。甯汉豪表示,因为在数年前已一段时间出过通知,都剔除、不再发验楼令,她认为做法值得检讨,「因为过了一段的验楼通知就是过了一段时间,既然去年跌窗,应该尽量纳入。」
指屋宇署须改善跟进工作

甯汉豪又同意,就已发通知但仍未遵办的个案,屋宇署的跟进工作有改善空间,面对资源有限和其他逼切的执法工作,例如大型僭建物和斜坡安全等,屋宇署会考虑精简流程,善用科技加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及检控工作。

她表示,屋宇署应就近年楼宇堕窗事故的统计数字做分析,有助更精准地拣选楼宇以发出通知。

议员简慧敏质疑,过去7年本港录得400多宗堕窗事故,情况不理想。甯汉豪认同要减少堕窗意外,业主的责任亦很重要,故已进行相关法例检讨,要几条腿一起走才可。议员龙汉标关注同一屋苑若有个别座数或单位风险评分高,整个屋苑会被要求强制验窗,是否符合成本效益。甯汉豪表示,当风险较高的窗户涉及公用地方,难以由一幢楼宇的业主负责,而是需要由法团合力处理,但她认同涉事窗户倘不属于公用地方,未必值得要求全个屋苑验窗,冀屋宇署考虑调整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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