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遙距聆訊條例 立會三讀通過

2025-03-27 00:00

陳曼琪支持條例明確規定涉及國安案件、刑事審訊及少年法庭聆訊不適用遙距聆訊。
陳曼琪支持條例明確規定涉及國安案件、刑事審訊及少年法庭聆訊不適用遙距聆訊。

立法會昨日三讀通過《法庭(遙距聆訊)條例草案》,司法機構預期在條例通過後約6個月後,開始在一些刑事法律程序使用遙距聆訊。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表示,《條例草案》通過後不但可以提高香港訴訟程序的效率,亦可讓推動法庭科技的工作更上一台階,同時有助法院更有效地應對各種影響法庭運作的複雜及難以預見的情況。
陳國基︰推動法庭科技更上一台階

陳國基昨在立法會表示,《條例草案》旨在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據,讓法官和司法人員在考慮所有相關因素,以及司法公開和聆訊公正兩大原則後,在其認為適合情況下,於各級別法院及審裁處命令進行遙距聆訊,強調司法機構非常重視資訊科技的安全。他指,考慮到若國安法律程序以遙距聆訊方式進行會帶來潛在風險,《條例草案》清晰訂明與國安案件有關的任何法律程序,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透過遙距媒介進行。

選委界議員陳曼琪支持條例草案,可為司法機構提供明確法律依據,回應社會對司法科技的期望,既能提升司法效率,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中心的地位;令遙距聆訊更法律化、規範化,為各級法院及審裁處提供清晰法律框架。

就遙距聆訊的執行、技術支援、推廣及場地設施等,陳曼琪提出多項建議,包括更新「法官行為指引」,增強裁量權透明度;與法律界緊密溝通,完善實務指示;加強技術支援,為業界、市民包括無律師代表人士等設立熱線、電郵及應用程式指導;確保遙距聆訊的數據傳送和網絡安全;與內地法院交流,發展跨境案件遙距聆訊技術;於各區民政處、勞工處等增設遙距聆訊房間。

關鍵字

最新回應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
OSZ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