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具致命威脅「水喉通炸彈」藏住所
2025-03-26 00:00
2020年初醫院口岸爆炸案,昨於高等法院續審。控方爆炸品專家檢視港鐵羅湖站爆炸案的閉路電視片段,供稱如果炸彈在車廂內爆炸,造成的傷亡「非常之慘重」及難以估計,而濃煙會在車廂造成恐慌,「視力完全被蒙蔽之下,加上濃煙嘅高溫,架列車內嘅乘客有機會被監生焗死」,而且列車須抵達下一站月台才能開啟車門,「車廂入面嘅乘客係無路可逃」。案今續審。
8名被告依次為37歲無業漢何卓為、26歲裝修工李嘉濱、28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0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29歲文員楊怡斯、25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若未及時發現 估計在市區爆炸
控方專家證人、高級警司兼高級炸彈處理主任李展超昨續作供。他昨檢視同年2月2日下午、港鐵羅湖站爆炸案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指該月台並非封閉空間,有足夠條件讓濃煙快速散去,但片段中濃煙「好耐好耐都散唔到」,如果炸彈在當日下午沒有被清潔工發現及帶離車廂,估計炸彈將會在駛回巿區的列車內爆炸。
李展超指出,若然炸彈在車廂內爆炸,「將會係傷亡非常之慘重」,月台比車廂開揚,但閉路電視鏡頭仍被濃煙遮蓋約6至7分鐘,車廂內如果發生爆炸,濃煙會造成恐慌,乘客會爭相走避,「視力完全被蒙蔽之下,加上濃煙嘅高溫,架列車內嘅乘客有機會被監生焗死」,傷亡難以估計,而且列車如果在行駛中,須抵達下一站月台才能開啟車門,「車廂入面嘅乘客係無路可逃」。
李展超又以2017年港鐵縱火案為例,指當時60歲精神病患男子在車廂內以易燃液體自焚,而當時列車正在行駛,乘客爭相走避,導致1人死亡、3人重傷及18人受傷,而羅湖爆炸案的破壞力會勝過該縱火案。
手機藏恐怖分子常用炸彈草圖
控方昨亦展示2020年1月27日明愛醫院爆炸案的相關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案發凌晨急症室的情況。李展超供稱,看見濃煙從畫面右方「攻出來」,煙呈白色,符合高氧化物爆燃的情況,而且煙很濃密,如果當時身處現場有機會看不到緊急出口的標誌,醫院內更有很多不能自理的病人,「想走係未必走到」;此外,濃煙會產生高溫,如果吸入會感到非常不適,甚至灼傷肺部。
此外,控方指稱宏創方503室及1008室疑被人用作製造炸彈及儲存原料的倉庫。李展超指1008室內有1000公斤的硝酸鉀,如果製成炸彈,爆炸時會危及大廈結構,即使單位內硝酸鉀只是起火、並未爆炸,也會造成難以撲滅的大火;1008室內亦有約50公斤硝酸銨,如果混合電油及製成炸彈,「一架雙層巴士可以炸到粉碎」,乘客亦會無一生還。
另外,李展超亦確認李嘉濱手機內有一幅「水喉通炸彈」的設計草圖,那是一種知名土製炸彈,被恐怖分子廣泛使用,其設計簡單,大小「啱啱好擺到係手」及方便投擲;內含「黑火藥」,爆炸時像手榴彈般,水喉通的金屬會化為碎片,「爆炸方向係全方位」,在5至10米內具一定殺傷力。警方在李嘉濱住所內檢獲1枝黑色管狀物體,李展超指為水喉通炸彈,並且是透過電子火柴引爆,若配合現場檢獲的遙控裝置,他估計可在100米外進行遙距引爆。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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