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傀儡戶口持有人被判囚40至50月
2025-03-19 00:00
轉走婆婆存款874萬元
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1隊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案發於2020年4月,一名83歲婆婆接到自稱內地公安的詐騙電話,對方聲稱其銀行戶口涉及內地洗黑錢案件,要求婆婆提供銀行戶有關資料。
婆婆信以為真,將戶口資料、密碼等交給對方。隨後約一個月內,騙徒將婆婆戶口內約874萬港元存款,轉往不同傀儡戶口。至2020年6月,婆婆始發現受騙,報警求助。
警方深入調查後,拘捕其中3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阻止約24萬港元的進一步轉移。經徵詢律政司意見,警方其後以「洗黑錢」罪名控告3男(37至43歲),分別報稱侍應、倉務員及司機。
經審訊後3名被告罪成,控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刑25%。最終法庭接納加刑,3名被告被判囚40至50個月,較原先刑期增加8至10個月。法庭還應控方申請發出充公令,充公警方成功凍結的犯罪得益。
警方下月推「保戶號」宣傳
警方財富情報及調查科高級督察申文燕提到,自2023年10月以來,已有70名傀儡戶口持有人,因租借或出售銀行戶口用於洗黑錢,而被法庭定罪並被加刑3至14個月不等。警方呼籲市民,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此外,警方將於四月份推出一系列以「保戶號」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以提高市民對洗黑錢犯罪的防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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