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傀儡户口持有人被判囚40至50月

2025-03-19 00:00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1队高级督察潘崇礼(左)、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交代案情。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1队高级督察潘崇礼(左)、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交代案情。

警方就2020年一宗「假冒官员」的骗案拘捕3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并以「洗黑钱」罪控告3人,涉及骗款达874万港元。早前3名被告被裁定罪成,并于昨日在荃湾法院判刑。控方向法庭申请加刑并获批,各被告被判处监禁40至50个月。
转走婆婆存款874万元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1队高级督察潘崇礼表示,案发于2020年4月,一名83岁婆婆接到自称内地公安的诈骗电话,对方声称其银行户口涉及内地洗黑钱案件,要求婆婆提供银行户有关资料。

婆婆信以为真,将户口资料、密码等交给对方。随后约一个月内,骗徒将婆婆户口内约874万港元存款,转往不同傀儡户口。至2020年6月,婆婆始发现受骗,报警求助。

警方深入调查后,拘捕其中3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并阻止约24万港元的进一步转移。经徵询律政司意见,警方其后以「洗黑钱」罪名控告3男(37至43岁),分别报称侍应、仓务员及司机。

经审讯后3名被告罪成,控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刑25%。最终法庭接纳加刑,3名被告被判囚40至50个月,较原先刑期增加8至10个月。法庭还应控方申请发出充公令,充公警方成功冻结的犯罪得益。
警方下月推「保户号」宣传

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提到,自2023年10月以来,已有70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因租借或出售银行户口用于洗黑钱,而被法庭定罪并被加刑3至14个月不等。警方呼吁市民,银行户口「唔租,唔借,唔卖」。

此外,警方将于四月份推出一系列以「保户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市民对洗黑钱犯罪的防范意识。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
OSZ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