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傀儡户口持有人被判囚40至50月
2025-03-19 00:00
转走婆婆存款874万元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第1队高级督察潘崇礼表示,案发于2020年4月,一名83岁婆婆接到自称内地公安的诈骗电话,对方声称其银行户口涉及内地洗黑钱案件,要求婆婆提供银行户有关资料。
婆婆信以为真,将户口资料、密码等交给对方。随后约一个月内,骗徒将婆婆户口内约874万港元存款,转往不同傀儡户口。至2020年6月,婆婆始发现受骗,报警求助。
警方深入调查后,拘捕其中3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并阻止约24万港元的进一步转移。经徵询律政司意见,警方其后以「洗黑钱」罪名控告3男(37至43岁),分别报称侍应、仓务员及司机。
经审讯后3名被告罪成,控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27条,申请加刑25%。最终法庭接纳加刑,3名被告被判囚40至50个月,较原先刑期增加8至10个月。法庭还应控方申请发出充公令,充公警方成功冻结的犯罪得益。
警方下月推「保户号」宣传
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高级督察申文燕提到,自2023年10月以来,已有70名傀儡户口持有人,因租借或出售银行户口用于洗黑钱,而被法庭定罪并被加刑3至14个月不等。警方呼吁市民,银行户口「唔租,唔借,唔卖」。
此外,警方将于四月份推出一系列以「保户号」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市民对洗黑钱犯罪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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