座駕撼長江中心鋼柱 林作上訴脫不小心駕駛罪
2025-06-03 00:00
「你都要還返個清白俾我」
林作承認駕車撞柱,但拒認不小心駕駛,2023年被裁定不小心駕駛罪成,被判罰款2000元,2024年1月到高等法院提出上訴。高等法院法官潘兆童昨頒布書面判詞,認為本案的不爭事實是林作在事發當日的確在駕車時車頭撞柱,但單憑觀看涉案閉路電視片段,理應無法確定林作駕車時是否控速失敗、跣胎、誤判轉彎時間,亦無法確定撞柱的原因,故裁定原審裁判官朱文瀚錯誤應用法律原則,同時裁定本案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林作不小心駕駛,遂裁定林作上訴得直,撤銷其定罪及刑罰。
林作回覆《星島》稱,他3年來心安理得,「知道自己無做錯」,「一直都知道到最後,你都要還返個清白俾我」。林作指他得知其上訴得直的結果後「毫不意外」,表明「公義可以遲來,但永遠不會缺席」,另透露他上訴時聘用3人律師團隊耗資「五位數字」。
案件編號:HCMA139/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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