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牛肉乾」下月推出 「有#冇link」防詐
2025-05-23 00:00
專屬網站App隨時查閱
警方交通總部交通管理及違例檢控科高級警司蔡偉森表示,政府在去年訂立法律框架容許警方以電子方式、即手機短訊或電子郵件就違例行車或泊車發出定額罰款,通過利用科技提升交通執法的效果。相關法例的審議工作在前日結束,警方將會在下月15日開始實施電子方式發出告票,同時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的專屬網站和手機流動應用程式,讓車主和司機核實和查閱電子告票,同時提供新的電子繳款方法在網上繳交罰款。
警方交通總部交通管理及違例檢控科(交通管理組)警司聶凱鵾表示,告票電子化實施後,屆時,如車主、駕駛執照及相關牌照持有人,已經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的電子聯絡方式,警方於發出告票時,就會根據該電子聯絡方式,向其發出電子告票。如提供的是流動電話,違例人士會收到短訊告票;如提供的是電郵地址,違例人士則會收到電郵告票。
不論短訊告票或電郵告票,亦會載有足夠資料,違例人士可根據該短訊或電郵沿用傳統的繳款方式清繳罰款。為讓市民有充分時間適應,計劃初期將會「雙軌並行」,即在發出電子告票的同時,繼續於現場向違例人士發出實體告票,而實體告票排版亦將會更新。違例人士只需使用實體或電子其中一張告票繳交罰款,以免重複繳款。如果駕駛人士仍未向運輸署提交已核實電子聯絡方式,他們將並不會收到電子告票,將繼續只會收到實體告票,如違例人士未能及時繳款,警方亦會郵寄一張繳付罰款通知書。
警務處亦會配合告票電子化,同步推出「電子交通告票平台」專屬網站(www.etrafficticket.gov.hk)及流動應用程式,讓市民隨時隨地於平台查閱告票詳情及以新加入的電子支付方式清繳罰款。
警方強調,已登記參與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的「短訊發送人登記制」,所以,將來的短訊告票會使用以「#」號開頭的「已登記的短訊發送人名稱」——「#HKPF-eTT」;除此之外,警方的「電子交通告票平台」如同其他香港政府官方網站一樣,網址域名結尾均必定為.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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