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居漢橫屍街頭疑遭住所搬落街
2025-04-20 00:00
事件發生於昨日凌晨零時42分,警方接獲途人報案,指一名男子在深水埗醫局街193號一店舖外暈倒,救護員到場將男子送往明愛醫院治理,其後被證實死亡。
有曾心肺復甦痕跡
據悉,警方初步調查,懷疑有人將死者從住所搬往醫局街現場,之後離去。據悉,死者的住房距離現場約250米,約4分鐘步程,案件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1隊跟進,暫時列作「送院時死亡」。
消息指,死者被發現倒卧於一間髮廊對開位置,當時附近店舖已經關門。警方昨午返回現場搜證,又向附近商舖提取閉路電視片段,以了解死者被帶到現場的經過。
普通法下有一項關於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的可公訴罪行,可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作出懲處,最高刑罰是監禁7年。另外,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22條,任何人的住所內存有人類屍體超過48小時,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監6個月罰款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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