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伯摺刀刺后脑何太:佢要杀我
2025-05-31 00:00
新闻多多的77岁何伯,与45岁的何太及何太的19岁儿子,同住屯门菁田邨菁信楼一单位。何太购买了高铁车票,昨日清晨收拾行李后准备离家前往内地,当她步至走廊时,何伯追出制止,两人因而发生口角。期间有人情绪激动,取出一把万用摺刀挥舞,何太后脑被万用摺刀割伤流血,伤口长约两寸,有人不甘示弱反袭,何伯疑遭人咬左手手指,受伤流血。邻居听到两人激烈争执及呼叫,连忙报警。
警员接报赶至,分隔何伯及何太,经初步调查后,以涉嫌「伤人」罪拘捕两人,救护员替两人包扎伤口后,同需送院治理。警方将案件交由屯门警区刑事侦缉第9队跟进。
「我唔会原谅佢」
其中何太在医院被推往照X光时向传媒哭诉:「我唔会原谅佢(何伯),我对你咁好,你竟然伤....」,更直言:「佢要杀我!」期间她一直发出哭声,当被问到是否涉及第三者时,她说:「唔系呀。」但再问到遇袭原因,她却不再回应,闭目饮泣。
何太早前在直播节目自爆即将离婚,本月25日,夫妇两人在港铁兆康站,与一对男女因琐事发生争执,期间何伯情绪激动,涉拿出杀虫水狂喷,令对方女子手部被灼伤。警员接报到场调查,以涉嫌「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拘捕何伯。
「意图损害等而施用毒药等」是根据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第23条指:「任何人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非法及恶意向该人施用或导致向该人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或导致该人服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最高刑罚可处监禁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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