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信办拟规管网红经纪公司
2025-01-11 00:00
所谓「MCN」即网络讯息内容多渠道分发服务机构,是指为网络讯息内容生产者提供策划、制作、营销等服务的机构,从中分红,又称「网红经纪人公司」。根据草案,MCN机构开展互联网讯息内容相关业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MCN机构从事表演、节目等活动的,应当取得相关从业资格或服务资质。
禁「标题党」蹭社会热点事件
国家网信办的草案稿详细列出12项,MCN机构不得直接或组织、教唆作出的行为。例如以议题设置、合成伪造、臆测编造、拼凑剪接等方式,制造发布网络谣言;煽动网民情绪,故意引发群体对立,制造负面话题撕裂共识,扰乱网络秩序。
不少网红偏好就热点时事点评,草案稿对此有所规管,明言禁止集纳负面讯息,翻炒旧闻旧事,蹭炒社会热点事件,误导公众;渲染炒作突发案事件,消费灾难事故,同时严禁「标题党」,以附加标签、发布无关内容等方式,恶意蹭炒社会热点事件。
禁宣扬不良价值炒作未成年人
此外,「MCN」不能利用「网红儿童」牟利,包装、炒作未成年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宣扬不良价值观,传播不良生活方式,鼓吹低级趣味;编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背景、情节、人设,进行恶意营销。
草案稿也对规管有组织的网络暴力及流量造假行为。禁止MCN组织对个人集中发布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逼、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网络暴力讯息;不得虚构关注度、浏览量、点击量、评价评分、投票量、消费金额等数据,通过人工方式或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批量发布同质化内容等网络水军行为。
不履行本规定的MCN,由网信部门依据职责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网信等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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