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金」騙完再騙假女兒落網

2025-05-11 00:00

警方「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24歲本地女子。
警方「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拘捕一名24歲本地女子。

「猜猜我是誰」騙案無日無之。一名女子,竟敢於同一日內分別致電兩名分別80歲及81歲女長者,訛稱是對方女兒,因「女兒」涉及刑事罪行,而需要保釋金,先後騙去兩名老婦共62萬元「棺材本」,惟有人食髓知味,第二度向其中一名老婦再落手索取50萬元,引起對方懷疑報警,警方經調查後迅速部署行動,於報案後兩小時成功拘捕涉案24歲女子。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偵緝督察陳明傑講述案情時表示,前日警方接獲一名80歲婆婆報案,指較早前接獲來電,對方聲稱是其女兒,表示自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婆婆繳交37萬元保釋金,事主深信不疑,為騙徒準備款項,其後騙徒去到事主位於黃大仙下邨住所外,取得款項後立即離去。

同日較後時間,該名女騙徒再次致電受害人,要求額外多50萬元的保釋金,並再次相約受害人在黃大仙下邨住所外交收,受害人稍後致電其女兒,確定她平安無事,始知受騙於是報警求助。
苦主確定女兒平安始知受騙

陳明傑續稱,黃大仙警區刑偵人員接報後立即調查,並迅速部署拘捕行動,在報案後兩小時內成功拘捕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被捕女子於同日,在葵涌區以同樣手法去騙去另一名81歲婆婆25萬港元積蓄。整個案件中,被捕女子一共騙去兩名女受害人共62萬港元,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4隊跟進。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亦留意到最近有不少俗稱「猜猜我是誰」的案件,當中不少受害人為長者。警方呼籲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巿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有關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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