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金」騙完再騙假女兒落網
2025-05-11 00:00
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四隊偵緝督察陳明傑講述案情時表示,前日警方接獲一名80歲婆婆報案,指較早前接獲來電,對方聲稱是其女兒,表示自己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婆婆繳交37萬元保釋金,事主深信不疑,為騙徒準備款項,其後騙徒去到事主位於黃大仙下邨住所外,取得款項後立即離去。
苦主確定女兒平安始知受騙
陳明傑續稱,黃大仙警區刑偵人員接報後立即調查,並迅速部署拘捕行動,在報案後兩小時內成功拘捕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發現被捕女子於同日,在葵涌區以同樣手法去騙去另一名81歲婆婆25萬港元積蓄。整個案件中,被捕女子一共騙去兩名女受害人共62萬港元,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第4隊跟進。
警方重申,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亦留意到最近有不少俗稱「猜猜我是誰」的案件,當中不少受害人為長者。警方呼籲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巿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有關防騙訊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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